第三章 全球3G牌照、市场现状和调查
3.1 全球3G牌照发放情况
3.1.1 3G牌照发放方式
欧洲各国在电信业务市场上采取比较开放的态度。欧洲大部分国家采用了拍卖或者招标方式发放了牌照,直接通过分配频率的方式确定了3G网络建设经营的运营主体,但在具体的业务领域,并没有增加新的牌照类别。在欧洲的3G牌照发放过程中,英、法、德等国的牌照拍卖过程竞争过于激烈,最后的价格高得惊人,这在全球引起了很大的震动。
北美同样通过频率发放的方式确定运营商,加拿大发放的3G扩展频段的PCS频率使用牌照,并没有对运营商采取的技术进行限制,也就是说运营商可以采用自选的包括3G技术在内的各种移动通信技术来提供业务。
亚洲的部分国家颁发牌照的时间也很早,但是颁发的方式却各不相同。其中日本是唯一一个通过评审方式免费颁发3G牌照的国家,而其他几个已经颁发牌照的亚洲国家——韩国、新加坡等采用的是拍卖的方式。但是与欧洲各国相比,拍卖的最终定标的价格要低很多,基本处在运营商能够接受的程度。
国际上在涉及到频率使用的牌照发放时,基本上可分为直接指派、评审选择、拍卖三种方式。在基本发放方式的基础上,又衍生出一些混合的发放方式,在一定程度上对基本发放方式存在的弱点有所改进。各个国家在选择牌照发放方式时,受到地理条件、经济文化、法律制度以及历史传统的影响。
国际上3G牌照的发放基本上是采用了拍卖和评审选择两种方式,而其中大多数国家采用了拍卖的方式发放,但是有些欧洲国家由于竞争过于激烈,造成了牌照的最终定标价格成了天价。随着网络建设和业务开展的逐渐推进,牌照拍卖带来的经济压力的不利影响已经显现出来,因此较晚颁发牌照的国家都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。
3.1.2 3G牌照发放情况
从1999年芬兰发放第一张3G牌照开始,截止到2003 年底8月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,共颁发了126 张3G 牌照,其中包括加拿大的5 张PCS 3G 牌照。事实上最初共颁发132 张牌照,挪威退还了两张、葡萄牙退还了一张、斯洛伐克退还了一张、瑞典退还了一张,2004年1月德国MOBILCOM公司又退还了一张。
表3-1 全球主要国家/地区3G牌照发放情况





